购买“学区房” 留心户口陷阱

2012-06-08 07:28 来源:东方今报

  中小学报名的时间快到了,名校周边的“学区房”再度成为抢手货,不少家长是冲着孩子上名校才在附近买了二手房,希望入户后能划片到名校。然而,一些市民买过房子后,却迟迟无法转入户口。 因为买了一套二手房,在郑州工作的李先生已发愁了大半年,眼看马上就到小学报名的时间了,可孩子的户口还是无法迁入新买的房子。 去年9月,李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的二手住房,房主名叫刘青山,看过房子后,李先生一次性付清了36.5万元的房款和中介佣金。中介安排工作人员带李先生办理了过户手续,领到了房产证。可是,接下来麻烦不断。 李先生到派出所咨询办理落户手续,可是户籍民警一查,却说李先生的房子上已有户口,并且刘青山并非此房户主,一个叫李明的人从2005年就落户于此。按照规定,一套房子的户口只能属于一户居民。李先生赶快联系了刘青山,刘青山说户口上的“李明”是前任房主,他是从李明手里买的房子,并且由于时间过去几年了,他现在已经没有李明的联系方式了。 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上周他终于联系上了李明,李明同意尽快来迁走户口。

  ■ 提醒

  李先生遇到的烦恼在二手房交易特别是“学区房”交易中经常出现,购房人在买房过程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在二手房交易中,购房人关注更多的还是房屋本体的属性,即房产证和土地证等问题,对户口迁移的概念却比较模糊。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均归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且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政策限制。比如,交易房屋是卖方唯一的房屋,没有其他房屋供卖方迁入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相应的,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 这位负责人提醒,买卖二手房时,首先要到房管局查询该房子的基本情况、产权状况,有没有共有人,产权是否受限。其次,要到房产所在的土地部门,查询该房屋占有的土地是不是出让地,如果是划拨地上的房子,房本过户还需给国家有关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最后,要在房产过户前到房产所在的派出所,查询和房产证相关的户口情况,看能不能将自己户口迁过来。“建议买房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卖方迁出户口的时限,避免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东方今报记者 王献军)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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