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经省委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选拔20名省直副厅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1.河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1名
2.河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名
3.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
4.河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1名
5.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6.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7.河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名
8.河南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1名
9.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日报社)副社长1名
10.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11.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1名
12.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
13.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1名
14.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1名
1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1名
16.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1名
17.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1名
18.河南省统计局副局长1名
19.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20.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1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
本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驻豫单位现任副厅级、正县处级职务干部,现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2008年8月31日以前任职)干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他单位相当于上述职务的在职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
报考党群部门职位的须是中共党员;报考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的须是少数民族干部;报考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的须33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选: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三、选拔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是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站报名,提交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和有关资料,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初审。省公选办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公选具体职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0∶1的,该职位不再公开选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主要测试应试者担任公选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按笔试成绩,以1∶8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一职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笔试按党群部门职位、政府部门职位两个类别分别命题(含公共知识和两类职位相关专业知识)。
(四)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及其干部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省公选办负责审核。对不参加复审、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的,取消资格,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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