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残障人士为1元公交车票打官司

2012-10-10 06:39 来源:郑州晚报

  同样是残疾人,都拿的残疾人证,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而肢体残友、听力残友等残障人士还要投钱?

  为享受到免费乘坐公交的待遇,5名残障人士昨日将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告上法庭。

  5名残障人士为1元公交车票打官司

  起诉市公交总公司的5人分别是王金雷(肢体障碍)、李阳(听力障碍)、伍丽丽(肢体障碍)、陈平(肢体障碍)和司正其(肢体障碍),都在郑州生活。

  今年5月底,他们分别乘坐B12路外出,掏出兜里的残疾人证,要求享受优惠乘车,被司机拒绝,称“这个绿本本(残疾证)到处都是,这不管使”。

  双方一番争论,最后还是掏了钱。

  7月24日,他们将郑州市公交总公司起诉至高新区法院,要求返还公交车票款、赔礼道歉等。

  昨日,此案开庭审理。

  市公交总公司:需要多部门协调沟通

  这5名残障人士说,按照1993年5月15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区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优先购票和乘坐。(据报道,2012年7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决定》,已公布实施)。

  作为残疾人,他们持有残疾人证,为何在郑州享受不了这番待遇?

  市公交总公司称,此事需要“多部门沟通协调”,无法承诺落实。

  此案未当庭宣判。

  【部门解释】

  盲人免费乘坐公交有法律依据

  昨日,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公交总公司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

  该公司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目前公交公司按2009年3月1日实施的《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执行。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有:盲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肢体残疾、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等其他残疾人乘客不在免费之列。

  记者查询了这个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残疾人按照规定可享受免费乘车或优惠乘车待遇。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公交公司企管处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个规定是原则性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没制定出来。残疾人乘客免费需持证上车,是一个浩大的工程,涉及残疾人证真假甄别;残疾人证没有刷卡纪录,又会产生一笔成本,谁来埋单;还有保障残友安全的保险等。

  为何盲人、伤残军人和伤残警察能免费坐车呢?依据何在?

  宣传处工作人员说,前者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后两者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该公司企管处工作人员补充,省里出台这一办法,他们也很关注,正在与相关部门推进这一工作,但具体执行时间尚不清楚。(记者 冉小平)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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