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洛阳街头不规范“亭棚摊车”将被强拆

2012-10-18 06:4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洛阳市将对占道经营的“亭棚摊车”予以取缔

  洛阳市将对占道经营的“亭棚摊车”予以取缔

  大河报洛阳讯 从11月1日,洛阳市内不规范的“亭棚摊车”,将由各城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强制拆除,这是记者从日前下发的《洛阳市亭棚摊车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中了解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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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将持续到明年2月底

  据了解,“亭棚摊车”是指邮政报刊亭、旅游信息亭、公交调度亭、放心早餐亭、放心早餐车,以及阳光早餐亭(车)、停车场管理房和市民私设的书报亭。目前,洛阳街头的一些“亭棚摊车”存在着占道、重复设置、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影响城市形象。对此,洛阳市政府从9月1日起,开展专项治理,范围包括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高新区、伊滨区和龙门园区。

  其中,9月1日至3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10月1日至31日,依据治理实施方案,各城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确定拆除的“亭棚摊车”进行自行拆除,对符合保留提升条件的,制订上报整改方案;从11月1日起,未规范的街头“亭棚摊车”,将由各城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强制拆除;明年1月1日至2月20日,进行检查验收和综合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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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规范的“亭棚摊车”须强制拆除

  据介绍,本次治理中须强制拆除的“亭棚摊车”是指:在治理范围内,未经批准或经过批准但超期使用以及越权批准设置的;擅自改变批准内容,调整设置、重复设置的;对于不符合城市提升要求,影响市容景观和道路通行以及压占安全通道、道路红线的。

  据相关负责人说,治理将坚持拆除与提升改造相结合原则。其中,洛阳的邮政报刊亭需进行提升改造。按照2000年国家邮政总局、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共同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城镇建设报刊零售亭的通知》(国邮联2000第452号)精神,以及《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洛发〔2012〕2号),由市邮政局提出具体提升改造方案,并出具只经营报纸杂志的承诺后,经规划选址、定位和方案审查并上报市政府批准,重新设置。对于超范围经营的,坚决予以拆除。(记者 张渝 实习生 赵攀明 文图)

责编:骆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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