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法院已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惩处7名老赖
核心提示
拿到14名农民工的30余万元工资后,包工头刘某并未及时发放给他们,而是更换手机号及住址后拿着这些钱大肆挥霍……昨日,驻马店驿城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刘某进行公审,并当庭宣判此案。据悉,刘某已是我省法院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惩处的第7个老赖。
案件
包工头拿着农民工的血汗钱跑了
刘某今年43岁,家住汝南县罗店乡。2011年3月至2011年8月底,郑州某劳务公司将其承包的一移动项目部的砌墙工程转包给刘某,刘某带领14名农民工施工。工程结束后,郑州某劳务公司支付刘某30余万元劳务费。刘某向工人支付部分劳务费后,便更换手机号、住址,躲避讨薪农民工。
2011年10月20日,农民工向驻马店市劳动部门投诉。目前,刘某尚欠农民工工资143839元。今年1月9日,劳动部门责令刘某限期向工人发工资,但他仍拒不支付。驻马店市劳动部门于今年5月20日将此案移送警方立案侦查,警方于5月31日将刘某抓获。公诉部门指控,刘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昨日上午,驻马店驿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及农民工代表参加了旁听,此案还吸引了中央及地方40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宣判
包工头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获罪
面对指控,被告人刘某辩解说,他仅拖欠农民工工资5万余元,起诉书指控的143839元不实。辩护人对指控被告人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罪名不持异议,提出犯罪数额应当按5万余元认定。法院查明,今年6月,刘某归案后,经清算,郑州某劳务公司除已足额支付刘承包费外,还替其直接向工人垫付工资数额46833.29元,至今仍有56321元的工人工资未得到支付,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共计103154.29元。刘某被抓后,其家人筹措1万元交给法院。
法院最终认定,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面对判决,现场农民工代表很是欣慰,认为刘某拿着他们的工资大肆挥霍,甚至在外面包养情人。应该惩罚他一下,让他长些记性。
此外,省高院透露,今年以来,包括刘某在内,全省法院已依法判决了7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
庭审过后,省高院向媒体通报,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先后四次开展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集中办理专项活动。在前3次活动中,共审结此类案件6245件,为18644名进城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3.68亿元。自今年11月15日开展第4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全省法院共审执结“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1755件,为3173名进城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9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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