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男子给人说媒有一"套" 为还赌债将女儿配两家

2013-08-16 06:32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一拿到彩礼和好处费,介绍的女性就“消失”,原来这些人都是他的“托”

  为还赌债,他把女儿介绍给两户人家,还把弟弟的怀孕女友拉下水 目前面临刑责

  给大龄青年“说媒”是曹某的业余工作,但现在,这个“工作”可能把他送上犯罪之路。

  曹某给新乡一些大龄男士介绍对象,只要拿到彩礼和好处费,介绍的女性就很快“消失”。这些女性中有他弟弟的怀孕女友和自己的女儿,而收到的礼金和好处费,均被他用来偿还赌债。

  给大龄男说媒

  拿到彩礼女性就“消失”

  43岁的曹某是新乡市凤泉区的一名农民,在一家废品收购站工作,他还有个“业余工作”:给大龄男女介绍对象。

  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有多人报案称,有媒人介绍完对象,他们给过彩礼、好处费后不久,介绍来的女性就“消失”了。

  警方侦查后发现,报案者都指向了同一人——曹某。今年3月27日,曹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新乡市凤泉区检察院批捕。

  据检方指控,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曹某以说媒为名,将多名女性介绍给长垣、延津、辉县、卫辉等地的农民为妻,并以要彩礼为由骗取钱财,连续行骗7起,诈骗他人财物19.13万元。

  弟弟的怀孕女友,也被他拉来当“婚托”

  昨天,新乡市凤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和曹某一起被提起公诉的还有任某。

  检方指控,2012年11月,曹某把任某介绍给延津县的贺某,任某谎称自己叫郭春枝,伙同曹某骗取贺某彩礼3.9万元,任某在贺某家生活几天后借故逃走。

  任某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曹某弟弟的女友。她说,她从周口老家来新乡收破烂,和曹某的弟弟已同居一两年,曹某给她“介绍对象”时,她已经怀孕六七个月。

  任某“消失”后,曹某并没有把彩礼退还给贺某,而是拿来偿还赌博欠下的高利贷。

  为还赌债,他把女儿介绍给两户人家

  除了弟弟的女友,曹某还把自己女儿介绍给辉县的两户人家,分别骗取4万、1.1万元。

  曹某说,今年20岁的女儿正在许昌上大学,他并非真心想给女儿找婆家,“人家整天逼着我还打牌欠下的高利贷,还到家里对我动粗。”

  起初,曹某的女儿并不愿意,但曹某把“苦衷”向女儿说了多次,女儿最终同意了。

  曹某觉得这只是道德问题,称不上诈骗,“现在婚姻自由,我介绍的也有成的,女方最后跑了,‘主家’就拿我出气呗。”

  庭审后,曹某说:“以后的路还要她(女儿)自己走。我这个不称职的爸爸毁了,但我觉得就算是犯了天大的错,我女儿也会原谅我。”

  庭审持续了5个小时,未当庭宣判。(河南商报记者 赵强 实习生 熊晓辉 线索提供:景永利 毛培)

责编:马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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