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起河南新农合大病保障再添15种

2013-08-21 06:19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昨天,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9月20日起,我省在20种大病保障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5个病种,而这些病种基本都是儿童常见大病,比如先天性耳聋、苯丙酮尿症、复杂先心等。至此,河南共有35个病种被列入新农合大病救助范围。同时,通气会上还要求从今年9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需要长期、多次住院治疗患者的转诊程序。

  扩容

  新增15个重大疾病病种

  苯丙酮尿症

  双侧重度感音性耳聋

  尿道下裂

  先天性幽门肥厚性狭窄

  发育性髋脱位

  脊髓栓系综合征(脊髓脊膜膨出)

  9种复杂型先天性心脏病

  完全型心内膜垫缺损

  部分型心内膜垫缺损

  主动脉缩窄

  法洛氏四联症

  房间隔缺损合并室间隔缺损

  室间隔缺损合并右室流出道狭窄

  室间隔缺损合并动脉导管未闭

  室间隔缺损

  动脉导管未闭并肺动脉瓣狭窄,房、室间隔缺损合并动脉导管未闭

  此前20个大病病种

  儿童白血病

  儿童先心病

  乳腺癌

  宫颈癌

  肺癌

  食管癌

  胃癌

  结肠癌

  直肠癌

  唇腭裂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急性心肌梗塞

  Ⅰ型糖尿病

  甲亢

  终末期肾病(尿毒症)

  血友病

  重性精神病

  耐多药肺结核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再生障碍性贫血

  报销

  新增15个病种每年都有最高限额补偿

  “这15种大病都是14岁以下儿童的常见大病,如果不及时治疗,会造成终生残疾等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等其他特点。”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说,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在省、市级医疗机构限额范围内的实际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分别按65%、70%的比例进行补偿;门诊治疗的,统一按限额内实际医疗费用的80%进行补偿。

  同时,和已经实行的20种大病一样,对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当地民政部门会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再按住院和门诊费用的15%予以救助。

  记者从这15种新增病种的补偿标准中看到,每个病种每年都有最高限额补偿,每个病种有限定年龄,其中,苯丙酮尿症限定的最大年龄为3岁,双侧重度感音性耳聋、尿道下裂和发育性髋脱位最大年龄为8岁,先天性幽门肥厚性狭窄最大年龄为3个月,而脊髓脊膜膨出及9种复杂性先心病最高限定年龄为14岁。

  “对于苯丙酮尿症的孩子来说,3岁内,是最关键的时期,如果及时治疗,后期基本能和正常孩子一样,而这3年内,也是花费最多的时期。”对于这个政策,河南省新生儿筛查中心副主任苏立给予了充分肯定。

  补助

  2015年财政补助人均将达360元

  同时,在昨天的新闻通气会上,秦省说,根据各地及部分群众反映,从今年9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需要长期、多次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的转诊程序,规定:因同一疾病年度内多次转诊到统筹地区外同一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前向所在统筹地区合管办备案即可(在即时结报医院住院的同时办理电子转诊),不再办理转诊证明,继续执行起付线降低50%的优惠政策。

  比如,67岁的乳腺癌患者刘女士,做完切除手术后,需要多次到省、市级医院住院放化疗,以往,她每次住院时都需要到县级医院办理转诊证明,而今后,她再需要住院时,只需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县合管办打个电话即可。

  此外,秦省透露,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15年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水平要逐步提高到年人均360元,个人缴费水平也要适当提高,但考虑到我省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决定2014年我省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原则上仍然维持在年人均60元的水平不变。

  而为了方便我省外出务工农民缴费,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将外出务工农民的个人缴费时间适当延长至春节前后。 (记者 李晓敏 实习生 安玥)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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