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双份还款 债主玩起“障眼法”

2013-08-21 07:23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大河报讯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任何事情沾上“钱”字就应该特别谨慎。洛阳市吉利区的郑宏(化名)就因为还钱的时候没有看清楚对方撕毁的是不是借条,被对方告上法院索要“欠款”。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根据银行转账记录,还了郑宏清白。

  去年4月,郑宏由于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来到某银行柜台咨询贷款事宜,偶遇在这家银行工作的刘平(化名),刘平与郑宏原本相识,还是挺不错的朋友,得知郑宏的来意,刘平大方地说:“我这里有一些闲钱,你要是需要就先拿去用,等你有钱了再还我。”

  郑宏就于当天借了刘平8300元,并在还款期限内和两个朋友一起来到银行将钱还给刘平,刘平来到银行柜台将8300元全部存到了自己账户上。存完钱后,刘平拿出一张纸,在郑宏的眼前晃了一下之后撕碎了。

  今年4月10日下午,郑宏突然接到了法院的电话,说是刘平起诉他借钱不还,法院工作人员还向他出示了刘平提交法庭的欠条复印件。郑宏细细把当天还款的情形回忆了一遍,忽然想到:刘平撕毁的那张欠条自己并没有仔细验看,他撕毁的会不会是一张白纸呀?

  吉利区法院调取了还款当日刘平的存款记录,发现当天12时04分刘平的账户有一笔8300元的入账记录。但刘平说,这笔钱不是郑宏的还款,纯粹是巧合,但又不能对该笔存款的来源说清楚。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平与郑宏的债务已经清偿,依法驳回了刘平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平未提起上诉。

  此案主审法官卢鹏提醒市民:还款时借款人一定要收回或亲自撕毁自己出具的欠条,千万不要因碍于面子或疏忽大意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并且,在借钱还钱的时候,也尽量使用银行转账,最后真的说不清的时候,银行的转账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记者 计思佳 通讯员 李向前)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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