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楼市调控再加码 未满20岁单身居民被限暂停购房

2013-09-02 13:38 来源:映象网

视频报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映象网讯(见习记者 王宽 文/图)9月2日上午,郑州市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一轮的楼市调控政策。9月1日起,暂停未满20周岁的单身人员在郑州市内五区、郑东新区购房。

  郑州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江文静表示,该调控政策将持续到什么时候暂时没有确定,具体时间将会根据国家相关调控政策和郑州市房地产运行情况作出调整。

  局部调整住房限购政策,抑制投资需求

  为了促进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郑州市房管局此次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对郑州市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自2013年9月1日起,持有郑州市居住证3年以上、在郑州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于未满20周岁的单身人员,暂停其在郑州市限购区域购房;对于年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限购1套住房。

  同时,将进一步严格住房限购审核工作程序,确保住房限购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保护和支持刚性需求,进一步抑制挤压投资性需求。

  按照价格“零增长”目标,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申报管理

  一是在商品房预售审批时,对于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必须一次性在预售方案中申报所有住房销售价格,并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备案。

  二是对于新批预售项目,其预售方案中商品住房价格高于该项目上一期实际成交价格或本区域同品质楼盘实际成交价格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三是对于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按照环比“零增长”的要求重新申报未销售住房价格。

  四是启动“郑州市商品住房限价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检测,对不按照申报价格销售或者销售价格月环比上涨的,暂停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快普通住房有效供应

  一是将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纳入保障性住房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实现平行接件、并联审批、提高效率、加快投放。

  二是加快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遗留问题,使基本具备预售条件的300多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于12月底前陆续投放市场。

  增加土地供应,保证住房投放的稳定增长

  年底前,郑州市将再向市场推出住宅用地410.87公顷,使今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同比增长达到75%左右,2014和2015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保持不低于10%的年均递增速度,并确保70%以上用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保持郑州市住房有效供应的稳定增长。

  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是根据郑州市商品住房预售门槛较低的实际情况,自2013年9月1日起,对于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工程封顶,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

  二是加大对发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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