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在河南高院通报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3-11-06 06:34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终于拿到欠款的申请执行人

  终于拿到欠款的申请执行人

  最高法在我省高院通报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后,他们可能面临贷不了款、开不了公司、出不了国的窘境

  为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最高法院专门建立惩戒制度,对消极逃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行为,录入“失信名单”,进行“信用惩戒”。昨日,最高法院在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一批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还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

  数据

  首批上榜“老赖”,

  共有3万多

  共31259 例,其中自然人25625 例,法人或其他组织5634例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称,今年10月1日,最高法院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该制度将对失信被执行人给予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

  为配合规定实施,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于10月24日开通。截至前天,全国法院依职权共将31259 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截至前天下午5时,该名单库的点击率已超过18万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有25625 例,失信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5634例。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

  等方法“赖账”的最多

  在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占50.46%

  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占全部信息的50.46%;以虚假诉讼、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占7.46%;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占7.87%;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占0.23%;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占4.19%;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占29.79%。

  从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在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是较为常见的失信情形,比例很大。

  疑问

  怎么对付“老赖”?

  他们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

  最高法院还将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征信机构等通报,同时还将把纳入名单库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被执行人,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刘贵祥表示,最高法院已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实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工行已将首批“黑名单”信息纳入信用评级系统。也就是说,在“黑名单”上的人,想在这些银行贷款,将会被拒绝。

  怎样认定“老赖”?

  符合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等6个条件

  孙军工称,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个条件为,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后,威慑效果明显。自规定出台至今,全国法院共有1045名被执行人配合执行法院积极履行生效判决。

  怎样退出“黑名单”?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鉴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重大,孙军工透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并非“永难翻身”,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会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即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怎样保证公正?

  拓宽纳入途径,建立常规检查和抽查机制

  孙军工表示,为避免出现因人情、地方保护因素,导致相关被执行人应当纳入而未纳入的情况,最高法院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途径。

  首先,除了由法院依职权纳入外,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必须对是否纳入作出书面答复。其次,社会公众也可以向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督促法院将相关被执行人纳入名单库。再次,各法院将重视信访途径反映的线索,对当事人反映的长期未能执行的案件,主动将其纳入名单库。

  最高法院还将建立常规检查和抽查机制,对全国法院每年全部约200余万件未结案件随机抽查,以保障制度顺利运行。

  行动

  现场发放4000余万元执行款

  昨日下午3时,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来到郑州中院,现场向两家单位和22名进城务工人员代表发放了4242万元执行款。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宋海萍透露: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750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库。

  “法院这招真厉害,害得我啥事都干不成。”现场,某工程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在执行法官面前,将银行支票递给申请执行人,一边红着脸道歉,一边嘀咕。而当场拿到钱的人,则显得心情舒畅。

  据郑州中院有关负责人透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活动开展后,该院执行局将44名长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被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26案。截至目前,郑州中院今年执结案件1337件,执结标的80亿元,执行难问题明显缓解。 线索提供 乔良 刘娜

  典型案例

  案例1:张某与河南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河南辉县法院判河南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偿还张某94万余元及利息。被执行人于今年1月30日偿还20万元,5月20日偿还5000元,此后未再继续履行义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施行后,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于10月15日,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了8万元现金和一辆汽车,并达成和解协议,每月偿还5万元,直至全部清偿。

  案例2:郭红某诉郭淑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洛阳中院判令被告郭淑某赔偿郭红某医疗费等共计8万余元。立案后,执行法院多次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均无财产可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面向社会开通后,郭淑某主动将全部款项交至执行法院。

  案例3:自2000年起至今,北京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有大批执行案件,未执行到位标的额高达4000余万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出台后,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法院联系,表示会尽快通过多种方式履行义务。

  案例4:郑彦某与郑庆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生效调解书确认郑庆某于2012年7月19日给付郑彦某1万元,余款23930元于当年12月31日全部付清。然而,郑庆某并未如期给付余款。后执行法院了解到,为扩大生意,郑庆某正在办理银行贷款和公司注册登记手续,执行法院建议有关机构和部门不为其办理相关事项。今年8月20日,郑庆某来到法院,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案例5:李某与杨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经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判决,李某偿还杨某借款1340547元本金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冻结了李某名下的房产、股权,并告知其如不及时履行义务,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对外公布,将对其出行、信贷等各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正在办理出国签证的李某遂四处筹措资金,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通过最高法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想知道谁是“老赖”,登录该网站就可直接查阅。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乔小广 文 记者 许俊文 摄影)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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