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0岁男孩房顶逗狗 7楼跌下坠亡

2013-11-08 07:02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徐晓燕 申茜)【孩子,楼顶不是玩耍的地方!】父母去开家长会的工夫,10岁的孩子跑到楼顶上逗狗玩儿,结果不慎从7楼坠亡。由此事引发的官司昨日开庭审理,并未当庭宣判。最终,不管获赔多少钱都抵不了失去孩子的痛苦!家长们,一定要告诉孩子,楼顶不是玩耍的地方。

  和小伙伴们在出租房楼顶逗狗玩儿,10岁男孩不小心坠楼身亡,伤心欲绝的父母诉至法院,向小区的建筑方、物业和街道办事处索赔25万元。

  昨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房顶逗狗 10岁男孩失足坠亡

  李某、尚某夫妻俩都是来郑的务工人员,李某是工人,尚某是报纸投递员,从2009年年初一直租住在位于郑州市货站街一小区的房屋内。

  2012年9月5日,李某的儿子小志(化名)在居住的楼房楼顶和其他小孩玩耍时不慎从楼顶跌落死亡。

  小志的姐姐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说:“我和弟弟在家写完作业,和我的两个同学一起到楼顶上玩。我同学给我一只小狗,我们几个就一起逗狗玩。弟弟拿着饺子喂小狗,又向后跳着让小狗跟着,退着退着就到房沿了,我弟弟不知道,就从房顶摔下去了。”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但昨天上午,小志的父亲李某依然未能从丧子之痛中走出来。

  悲剧发生因楼顶栏杆不够高?

  李某夫妻在起诉状中称,该小区的房屋楼顶临空处高度仅40厘米,且从楼梯通往楼顶的通道没有封锁。他们认为,建筑方在建设该楼房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造而存在发生事故的隐患,并且该建筑方、物业管理公司、街道办事处作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在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没有及时将通往楼顶的通道封住,造成事故发生。

  李某夫妻要求郑州铁路局(简称铁路局)、郑州铁路局郑州北建筑段(简称“北建筑段”)、郑州新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物业公司)、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二里岗街道办事处(简称街道办事处)赔偿15万元,后经申请,变更为25万元。

  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昨天上午,此案在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上,铁路局、北建筑段辩称,北建筑段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对住宅小区不存在管理责任,涉案房屋的承建单位也不是铁路局和北建筑段。他们认为,该住宅楼的设计、施工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且通往楼顶的门是消防通道不应落锁,楼顶的设计完全符合国家规定。

  “原告在涉案房屋居住多年,明知道不能在楼顶养狗,疏于监管,监护人没有尽到监管责任。” 铁路局、北建筑段认为,造成的事故应当由李某夫妻承担。

  物业公司称,没有与业主签订过服务合同,也没有收取过任何物业服务费,不应该把他们列为被告,并表示事情是因为家长疏于监管造成的。

  办事处表示,小志死亡是其自己在楼顶玩耍坠落的,事故责任应由家长承担。

  庭审进行了近两个半小时,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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