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水区法院:遇“连环欠薪”发包人要负连带责任

2013-11-14 07:02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活干了,可一直拿不到工钱,6名农民工选择直接到法院起诉。

  作为被告之一的包工头觉得很“冤”:建筑劳务公司还欠我那么多钱呢,为啥让我还钱?

  而另一被告河南华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也为自己“鸣不平”:6名农民工和我们没任何关系。

  欠薪

  干了1年活

  6名农民工遭欠薪

  2011年底,来自原阳县的老王来到郑州,在郑汴路凤凰城工地做木工活。和老王一起来干活的还有5个原阳老乡,把他们召集到一起的,是经常给他们介绍活的老冯。

  2012年底,两栋楼的活都干完了,可6名农民工的部分工钱一直拿不到。

  “老冯带我们来干活时,说好了干完活就能拿到工钱。”老王说,工人们找老冯要钱,可老冯也为难,称包工头李某还欠着他的钱。

  “我们和老冯一起去找李某要钱,每次都能找到人,可他就是不给钱,理由是华海公司没给他结算工程款。”老王说。

  老王和其他几名农民工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讨薪。今年8月,6人来到金水区法院,将包工头李某和华海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支付6人的工钱总计5万余元。

  判决

  包工头10天内要给钱,建筑劳务公司负连带责任

  10月29日、30日,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这6个案件。因为正逢全省法院开展“讨薪风暴”,法院要“快审快判”,昨天,6个案件集中宣判。

  法院查明,6名农民工所做劳动成果已交付被告李某和华海公司,由于华海公司未与李某结算工程款,造成6名原告的劳动报酬至今未付。

  法院判令李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老王等6名农民工的5万多元工钱,华海公司负连带责任。

  拿到“败诉”的判决书,李某很不满意。“华海公司还欠我这么多钱呢,为啥让我还钱?干活时,我还给工人们垫付生活费、零花钱了。我为华海公司服务了2年,啥都没捞到,我找他们要钱还找不到人呢。”

  华海公司的代理人在宣判后称,6名原告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公司不仅不欠李某工程款,还超额支付了18万余元。至于是否上诉,他说,要回去请示领导。

  但判决书显示,华海公司没有有效证据证明已与李某结清了工程款。

  追问

  遭遇“连环欠薪”该咋办?

  现实中,像老王等人遇到的这类“连环欠薪”案很常见。不少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都是因为包工头没拿到足额的工程款,工程发包方还欠着包工头的钱。今后,再碰到这种情况,农民工该咋办?

  金水区法院副院长田保忠说,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发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我省也对此类现象作出明确规定。省高院今年3月出台的《关于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称,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存在结算争议,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经承包人申请并依法提供担保,可以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部分裁定先予执行。

  田保忠说,根据司法解释和我省的意见,华海公司作为工程发包人,应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包工头李某所欠农民工的工钱负连带责任。(记者 赵强)

责编:程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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