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郑州或将开罚遛狗不拴链带狗逛公园

2013-11-30 07:3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经过4个月的自觉规范阶段,郑州市区犬只数量基本确定,从12月1日开始,到明年3月31日,郑州市犬只整治进入依法查处阶段。记者昨日从郑州市规范养犬管理工作联合执法培训会议上了解到,7万多只犬以后外出“散步”时,狗主人要记得携带养犬证和犬只标识,并给爱犬拴上狗链。

  通报 |

  市区犬只数量超过7万

  下步将查处违禁犬和违规遛犬

  从今年7月底开始,郑州市犬只整治进入第一个阶段——自觉规范阶段。在此期间,为鼓励养犬户为爱犬办证、注射芯片,郑州市出台优惠政策,凡是在11月30日前主动为犬只办证和年检的,郑州市政府给予300元和100元的补贴。各区为推进工作进度,也纷纷出台优惠措施。其中金水区和高新区率先加大优惠力度,规定在10月31日前主动为犬只办证的,享受区政府300元补贴,这也就意味着给犬只办证完全免费。

  与此同时,各区城管执法人员、街道办、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各小区,对养犬户进行一次撒网式普查。截至11月28日,市区约115.7万住户,有115.3万户已完成入户普查,其中普查出6.5万户养犬,犬只数量约为7.2万只。“目前还有近4000户居民家未入户,3000多只犬没有办证,7000多只烈性犬和大型犬还未处置。”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下个月起将对各类违规养犬行为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自觉规范阶段排查出的应由养犬人自行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遗留问题、市民举报问题、违规携犬外出问题以及城区流浪犬问题,其中违禁犬和违规遛犬是下一步查处的重点。

  规定 |

  遛狗不拴狗链

  携狗进公园或被罚款

  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文明办、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违规养犬行为依法查处的通告》,从12月1日起,将对下列违规养犬行为进行处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五千元罚款。没有免疫证明、未按规定办理养犬注册登记或者复检手续的,暂扣犬只,并处每只三千元罚款。在城市建成区内开办犬类养殖场、交易场所和举办斗犬活动,利用开办动物诊疗机构或者其他动物用品经营活动变相进行犬类交易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遛犬时,如发生下列违规行为,也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没收犬只,注销养犬证。携带养犬证和犬只标识,犬只需系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乘坐电梯时应当采取怀抱或者为犬只戴嘴套等措施。

  同时,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公园(金水河、东风渠、熊儿河两岸除外)、场馆、商场、饭店、露天餐饮夜市、影剧院、歌舞厅、浴池等公共场所;不得进入机关、幼儿园、学校、医院(不含动物医院)等单位。

  “一旦发现违规遛犬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将遵循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对违规养犬人耐心讲解法规政策,如劝说无效,则坚决予以查处。”郑州市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指挥部有关人士说。

  (记者 刘瑞朝)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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