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抓拍取证行车途中丢垃圾 一经发现将严惩

2013-11-30 07:33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今后,在行车途中向外扔垃圾,就要被电子眼抓拍处罚了!11月29日,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郑州交巡警一大队深入辖区保洁服务公司,在听取环卫工人反映个别机动车在路口等信号时,经常从车内乱丢垃圾杂物的现象后,决定利用360度高清摄像头抓拍处罚这一交通陋习。

  昨天上午10时,在沙口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北路西的金水区清扫保洁服务三公司院内,郑州交巡警支队一大队的民警结合一起涉及环卫工人的事故案例,为环卫工人讲解如何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民警在向环卫工人征询对交通管理工作意见时,有环卫工人反映说,“很多驾驶员在路口等信号灯时,喜欢往窗外扔垃圾,这些垃圾多是食品包装袋、烟头、纸巾等小东西,我们上前劝诫,他们不但不听劝阻,甚至还会言语伤人。

  “驾驶员从车内丢弃垃圾杂物这样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能给环卫工的人身安全带了巨大隐患。”对此,郑州交巡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乔宏雁称,按照《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处100元罚款;而《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处20元罚款。乔宏雁表示,今后,交警部门将充分利用360度高清摄像头对路口进行监控,一旦发现从车内丢弃垃圾杂物将进行抓拍取证,按照交通法规进行严格处罚。

  (记者 高鸿鹏 通讯员 孟繁勇)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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