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扎实整改:让教育乱收费不再成“热点”

2013-12-13 06:48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减少检查评比和文山会海,开展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学习、直接联系群众、首问负责等规定……省教育厅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问题求深,专项治理求效,建章立制求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围绕转变机关作风,着力抓好“四风”整改。

  教育厅紧紧围绕查摆出的“四风”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目前,有些问题的整改已初见成效。如:会议公文审批进一步规范,评比检查过多和文山会海等现象明显减少。“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完善,制订了教育厅公务接待办法,加强了差旅费管理和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管理。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修订完善了年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作风建设考评办法;建立了学习、直接联系群众、首问负责等规定;制定“三服务一满意”实施意见。

  迄今为止,省教育厅豫教文件和厅办文件与去年同比下降27%、32%,“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5%以上,办公用房都按规定清理到位。

  围绕解决突出问题,着力开展专项治理。

  为把专项治理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教育厅确定了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包括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治理;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治理;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清理与规范等。同时,明确各项治理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确保在三年之内教育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使教育乱收费问题不再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围绕构建长效机制,着力建设一批制度。

  省教育厅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重点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目前,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年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作风建设考评办法、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教育厅公务接待办法、教育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一批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正在建立,有的已经印发,有的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

  (记者惠婷)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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