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部分购房者歪招应对限购 或取消购房资格

2013-12-17 06:35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纳税证明是9月开的,却没有8月的纳税记录;金水区民政局的公章没有编号,他提交的“单身证明”上盖的公章却有“统一编号”;名下都有3套房了,还冒充首次购房者,出具“无房证明”……大河报记者联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调查发现,郑州市部分购房者使出各种歪招规避限购。

  歪招1

  伪造纳税证明

  9月开的纳税证明 漏了8月缴纳情况

  史某提供的纳税证明打印日期是今年9月,却没有8月的纳税记录。郑州市某汽车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史某提供的纳税证明,引起郑州市房管局预告登记科工作人员的怀疑。

  史某提供的是“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从2012年1月一直开到2013年7月,纳税项目是“工资、薪金所得”,每个月缴纳的税额都是450元到480元之间。“今年9月开的证明,应该自动生成到8月”。

  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打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税票真伪查询系统,未能检索到史某的纳税记录。

  “这个属于典型的纳税证明造假。”郑州市房管局预告登记科工作人员说,很多不符合条件购房者抱着侥幸心理开虚假纳税证明。

  这位负责人说,对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房管部门会逐一去税务、社保部门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歪招2

  伪造婚姻证明

  公章上多个编号 让假单身证明露馅儿

  “你看,赵某的单身证明是金水区的。格式、编号都与正常的证明没有区别,但是一个公章就让它露馅儿。”昨天上午,郑州市房管局预告登记科一位工作人员说,郑州市各个区民政局公章都有编号,唯独金水区没有编号。赵某提交的证明上却有公章编号。经核实,赵某提交的单身证明是伪造的。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随即被退回。

  歪招3

  伪造房产证明

  名下有3套房 竟在合同中写没房产

  曹某明明名下有3套房,但他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房状况查询情况”一栏,却写有效房产“零套”,被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识破。

  “房产情况是每个必查,发现后立即取消购房资格。”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类似曹某的行为,是典型的鲁班门前弄大斧。因为房管局有房产信息查询系统,一查便知。市内五区加郑东新区房产情况都可以查到。”

  风险

  一旦发现造假,取消购房资格

  郑州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有关负责人说,郑州市房管部门将加强与公安、社保、民政等部门合作,对造假购房者、造假中介给予严厉处罚。此外,这位负责人还提醒,即便个别造假者暂时取得购房资格,但今后一旦发现造假,随时可以取消购房资格,这意味着,即便造假者买了房子,今后也将面临办不下来房产证的恶果。

  房管局

  继续严格执行限购

  从2011年3月份,郑州出台“限购令”,到今年9月份,郑州推出升级版限购政策,有部分业内人士质疑限购越来越严。

  限购年底前会不会松动?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郑州市将严格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严格住房限购审核工作程序,确保住房限购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相关链接

  什么是新版限购令

  郑州在2011年3月出台“限购令”。自2013年9月1日起调整为:持有本市居住证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于未满20周岁的单身人员,暂停其在本市限购区域购房;对于年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限购1套住房。房管部门解释,限购政策的局部调整,旨在保护和支持刚性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抑制挤压投资性需求。

  变化1

  靠居住证买房的少了

  靠纳税证明买房的占六成

  “以前,外地户口拿着1年居住证就能买房,9月后,居住证期限调整到3年。很多人开始拿着纳税证明购房。”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现在纳税证明造假是重灾区,一星期查出来十几个造假的。

  来自房管部门的数据显示,外地户籍在郑州购房资格中用社保证明的人占35%,用纳税证明的人占64%,用居住证购房的比例不到1%。

  变化2

  “土豪式”购房者少了

  全款购房者下降

  在郑州楼市曾经流传这样一个段子:一个看上去土里土气的人,坐公交来到郑东新区一处高档楼盘,见没人搭理就往售楼处沙发上坐一天。临下班,他对请他离开的年轻售楼员说了一句:3号楼1单元10层到16层我全要了,全款。

  “郑州没限购前,这样的例子还真是不少。”竞合地产董事长王东说,限购后,类似“土豪式”购房者少了很多。

  来自房管部门的统计数据也显示,去年,郑州市通过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支付房款的人占78%,有22%的购房者一次性付款;今年限购收紧,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明显减少,只占到15%。(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常永军)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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