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无主”患者可获救助

2014-01-08 06:52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碰到“无主”病人,是医院非常头疼的一件事。不能见死不救,可医药费找谁要?

  日前,《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出台,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可获救助。有关人士认为,此举也为老百姓的生命权加上一道保险。

  现状

  救助“无主”患者 医院承担费用

  7日,郑大二附院院长助理黄河湍拿到一份统计报表,去年,该院急诊科对流浪乞讨人群的出诊量达28次。

  “仅急诊科垫付的费用就有两万多元。”黄河湍说,病重转到其他科室继续治疗的费用还没有统计出来,金额肯定远不止如此。除了医药费,医护人员往往还要给这些患者凑生活费。

  另一家省级医院医政办主任说,他们医院每年为“无主”病人垫付的医药费有几十万元,估计同级别医院的情况都差不多。

  郑大五附院急诊科主任陈炅说,上周六,一个婴儿被遗弃在医院,医院只能全力以赴救治孩子。

  对策

  我省出台《办法》 救助“无主”患者

  日前,省卫生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印发《办法》,解决我省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患者应急救治保障问题,符合条件的患者可申请救助。

  《办法》规定,全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设立、分工负责”的原则,主要救助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解读

  钱从哪来?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

  《办法》明确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筹资渠道主要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

  省级、市级政府应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省级基金在分配时向财力困难地区适当倾斜。

  《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按规定可抵扣其所得税。

  据悉,目前中央已下拨我省疾病应急救助资金3114万元。

   咋来监管?救助情况必须公示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如何使用才能确保公正?

  《办法》规定,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省级、市级卫生、财政等部门应当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其电话、地址、联系人等信息。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筹集、垫付、追偿、结余,以及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情况应当通过张榜公布或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医疗机构骗取和套取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除追回资金外,对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最怕落实不到位 实施细则应具体

  黄河湍认为《办法》的出台,解决了医院一个难题,也为老百姓的生命权加上一道保险。

  “但是医院肯定最关心的是落实问题。”他说,一旦涉及多部门,最怕的就是出现“九龙治水”的状况。

  他说,希望各地制定政策的时候,能够具体细化每一个部门的具体职责,不管出现何种问题,医院都知道找哪儿对接。

  陈炅也表示,如果没有有效衔接的办法,只确认病人身份这个工作量就不是一个部门所能承担的。他说,什么条件算是无能力支付的病人?急救医疗费用范围有没有具体界定,比如是否包括康复治疗期间的费用?

  “每个地方根据自己的条件,具体制定细则。”河南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郑筱倩)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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