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青年发现传销窝点后,动起了“歪心思”:冒充警察,搜走财物。昨天,4人因犯抢劫罪被巩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7年。
2013年4月,巩义的张某在与朋友聚会时,听说巩义市小沟村的几处出租房内时有传销人员聚集。
“他们是传销人员,就是被抢了也不会报案。”张某联系朋友李某、宋某、王某,并道出了他的计划:冒充警察查处传销窝点,趁机抢走财物。
4月18日晚,4人身穿假警服,来到事先打探好的一处传销窝点。但因为这是底层传销人员的住所,4人并没有抢到财物。
4月26日晚,4人故技重演,闯入另一处传销窝点。“不许动!警察!”张某等人命令屋里人交出财物,没想到其中一人要求查看张某的证件。
4人的身份被揭穿,几名被害人开始反抗,邻居听到打斗声后报警,4人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4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因除了两名被害人的陈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4名被告人胁迫被害人拿出财物,且没有证据证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属抢劫未遂,可比照抢劫罪从轻或减轻处罚。
昨天,巩义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判处李某、宋某、王某有期徒刑6年。
(记者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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