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尾鱼苗洛河“安家” 非法捕捞将受处罚

2014-03-22 08:05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昨日,工作人员在洛河边投放鱼苗。  

  昨日,工作人员在洛河边投放鱼苗。  

  工作人员将刚运来的鱼苗装进投放箱  

  工作人员将刚运来的鱼苗装进投放箱

  昨日,洛河又迎来新伙伴,50万尾鱼苗顺着清水跃入宽阔的河面,为洛河的水质净化贡献力量。据悉,此次鱼苗投放活动将持续4天,主要投放鱼苗种类为白鲢、花鲢、草鱼和鲤鱼。“水能养鱼,鱼也能净水。”洛阳市渔政站站长熊元超介绍说,这些鱼类将护卫洛河,保护生态平衡。

  现场|盐水“洗澡”后,50万尾鱼苗安家洛河

  “这些鱼苗今天算是进城了。”熊元超告诉记者,所投放的鱼苗均从孟津县运来,进入新家前得“洗个澡”。“选择的鱼苗都身体健壮,进河前用盐水消毒是为了避免携带病菌,保证存活率。”熊元超告诉记者。

  据介绍,此次投放的鱼苗种类为可消化水中浮游生物的鲢鱼、消化杂草的草鱼和消灭水面腐殖质的鲤鱼,最大的有1斤多,也有二三两重的“小卫士”,共50万尾。

  据了解,鲤鱼、草鱼都是食物链的底层,会吃水中的浮游动植物,如一些底层生物、藻类和小虫子等,通过滤食的作用平衡生态,缓解水质富营养化,相当于形成一个生物链,让水更加纯净。鲢鱼素有藻类克星之称,放养后不需要人工喂养,靠水中的浮游生物就能生长,每增长1公斤体重可以吃掉40~50公斤藻类。

  “这些鱼分四天放完,刚放过的鱼不熟悉水域环境,会在河岸浅滩游动,有些市民不自觉会下网捞鱼,我们要在岸边看守,确保这些鱼游进深水区。”一位正在搬运鱼苗的工人告诉记者。

  提醒|4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非法捕捞将受处罚

  据了解,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是洛阳市的禁渔期。“因为这段时间气温和水温变暖,鱼类活力转盛,正是繁殖和生长的好时节。”洛阳市渔政站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禁渔期内一旦发现非法捕捞并查实后,执法部门将没收当事人的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上每天都有非法垂钓和捕捞,这是目前鱼类受损的主要方式。”熊元超提醒市民,在禁渔期内不能到洛河钓鱼,因为增殖放流仅是一种补充手段,要想真正改善水域环境,还需要市民自觉保护这些“小卫士”。他表示,禁渔期时渔政站将在河岸加大巡查力度。

  另外,对于热衷放生的市民,熊元超提醒,要选择本地常见的物种,否则会破坏生态平衡。 (记者文喜洋张琮文图)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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