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原市长助理王喜峰因受贿一审获刑15年

2014-06-27 06:41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6月25日,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开封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市长助理王喜峰因受贿罪,一审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52岁的王喜峰曾任开封市郊区区委书记、金明区区委书记(副市厅级)、开封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汴西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及开封市市长助理等职。

  南阳市中院一审查明,王喜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贿赂人民币354.704万元、美元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相关新闻

  中纪委打虎灭蝇“最强一月” 71人被调查处理

  从5月20日至6月2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共公布67起案件,71人被调查、处理,远超此前平均每周4名的公布速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苏荣、杜善学、令政策相继被查。

  有迹象表明,相继查处的案件与前期系列“打虎”动作有一定关联。近期反腐力度加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前期查处的案件,不断有线索浮出水面。一批“老虎”不断被查等大量事实证明,抓住一条线索一查到底,这将是常态性的。 京华时报

责编:李娅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