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超市员工监守自盗 保安队长收“好处”受牵连

2014-08-26 06:50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李亚男)看到顾客试衣服没拿钱包,超市的工作人员竟动起歪念,拿走顾客钱包,事后怕事情败露又“贿赂”超市保安队长要求保密。昨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王林是郑州市二七区某超市的员工,陈宇是该超市的保安队长。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30日晚上6时许,王林在超市上班时,趁顾客穆女士试衣服,将其放在购物篮内的钱包盗走,并根据包内银行卡背面的密码取出现金2.04万元。

  事发当天,王林担心穆女士要求查监控而事情暴露,遂将盗钱包之事告诉超市保安队长陈宇,并给其1万元。

  事发第二天,王林辞职。2013年9月王林和陈宇分别被抓。昨日,二七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林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陈宇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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