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原院长胡卫民受贿获刑10年

2014-09-06 08:46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昨日记者从漯河市获悉,近日,河南工程学院原院长胡卫民在漯河市临颍县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判决,因受贿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宣判后,胡卫民表示上诉。

  据了解,现年60岁的胡卫民具有博士学历,从1996年8月至2012年案发,历任郑州煤炭管理干部学院、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河南工程学院院长职务。他因涉嫌受贿犯罪2012年10月22日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2012年10月23日被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年11月2日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2012年11月3日被漯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首席记者 刘广超)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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