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幼儿园楼顶建操场 曾3次被下发停办通知

2014-11-14 08:39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某幼儿园位于楼顶平台的游乐场  

  某幼儿园位于楼顶平台的游乐场

  映象网讯(记者 申子仲/文 张晓冬/图)位于南三环与连云路交叉口附近的某小区内的一家幼儿园,为孩子们开辟户外活动区,在3楼楼顶平台圈建铁栅栏,频遭业主投诉。记者调查发现,面对学龄前儿童教育市场刚需,业主维权、民办幼儿园生存、相关部门执法,都显得尴尬棘手。

  楼顶平台圈起铁栅栏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南三环与连云路交叉口附近,遭到投诉的幼儿园开办在一座3层商用建筑的第三层。记者在现场看到幼儿园教学区宽敞明亮,设施齐备,在3楼大门口东侧破墙开了一扇门,门外顺着外墙向上架起一架铁梯子,直通3楼平台。平台有500多平方米,其中一半面积被铁栅栏围起,栅栏近两米高,通道和活动区铺上了彩色塑胶跑道。

  该幼儿园园长张女士告诉记者,这个活动区是幼儿园孩子的专属游乐场地,两周前开建,耗资近10万元。按照规定,开办幼儿园必须有户外活动区。张园长坦言,该幼儿园目前还没有申办下来许可证,在楼顶焊接栅栏实属无奈,因为“没有户外活动场地,就办不下来手续”。

  业主投诉“非法建设”

  由于幼儿园铁梯建在对应的4楼业主主卧窗户下,业主投诉幼儿园无证办学,非法招生,噪声严重影响了业主正常生活,同时也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而在楼顶焊接栅栏围起活动区域,则属于私搭乱建的“非法建设”。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迟迟无果。

  而社区工作人员和不少孩子家长向记者反映,该小区现有3000多住户,小区本有一家合法的民办幼儿园,但有点“贵族化”,收费偏高,每月的入托费在1500元左右。而某幼儿园是“平民消费”,每月托费700多元。

  针对业主投诉,辖区京广路办事处执法人员曾多次现场调查调解。在京广路办事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该办事处11月12日回复市长热线的《情况说明》——“经现场核实,此处实为幼儿园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幼儿安全,在房顶设立的安全栏杆,该幼儿园三楼无新增违法建筑”。

  栏杆“不违法” 楼梯“违法”了

  3楼楼顶圈起近两米高的铁栅栏,到底算不算“违法建筑”。

  昨天上午,在现场调查情况的京广路办事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经他们现场勘查,由于楼顶未加盖房屋,圈起的活动区“不属于违法建筑”。但对应居民家的铁楼梯属于违法建筑,按规定应该拆除。

  但如果拆了“非法建设”的楼梯,让孩子们如何走到“不是非法建筑”的楼顶活动区。

  采访中,孩子家长也莫名其妙地质问,“拆楼梯是瞎胡来,难道让孩子们飞上去”。

  对此,执法人员也很无奈,“我们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严格依法办事”。

  曾3次下发停办通知

  在主抓民办幼儿园工作的二七区教体局行政服务科,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业主投诉,他们曾多次实地调查,并3次对该幼儿园下发停办通知。

  “该幼儿园确实是未批先办的‘黑户’”,依法应当取缔。但该幼儿园的存在是居民的刚需,因为周边幼儿园要么位置较远,要么收费较高。“该幼儿园现已招收130个孩子,如果武断取缔,孩子们无法分流”。

  教体局工作人员还透露,该幼儿园此前曾在一楼广场圈起一个幼儿活动区,但按照相关规定,活动区必须和教学区为一体。

  至于将活动区建在3楼楼顶是否符合规定,工作人员称,按照有关建设标准,幼儿园只能建在3楼以下,但“并没有文件说明,3楼的楼顶平台,算不算3楼以上”。而平台活动区即便建成,也必须经过权威部门检测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房屋楼顶的承重力一定要达到安全标准,楼顶护栏之间的间隙不能大于7厘米,护栏高度要达到1.5米左右。”如果达不到此项安全标准,会依法进行取缔。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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