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曼半百人生:五冠王我行我素 四度访问朝鲜

2014-01-09 08:10 来源:搜狐体育

  罗德曼半百人生:五冠王我行我素 四度访问朝鲜

  罗德曼拼抢篮板球

  丹尼斯-罗德曼的身上永远不缺话题。桀骜不驯的性格,特立独行的形象,光怪陆离的人生。罗德曼离开篮球圈很久了,但似乎又从未离开,他总是会以篮球明星的身份出现在各种体育媒体上,也经常会以娱乐明星的姿态被形形色色的狗仔所追踪。他依然我行我素,做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他曾经的私人顾问曼莱说过,“任何以为自己很了解丹尼斯的人其实都不了解丹尼斯。”

  所以,这样一个个性十足的人物,你很难用一两个词或者一两句话来定义他。接下来这一番由R-O-D-M-A-N这六个字母引出的六个关键词的解读,其实也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

  Rebound(为篮板而生)

  篮板王!相信大多数人在起罗德曼时,脑子里首先会蹦出这个概念。两度带领底特律活塞夺取总冠军的“刺客”托马斯说过,“丹尼斯是为篮板而生的。”他们当年一起打江山,彼此熟悉。罗德曼的篮球生涯始于底特律,1986年第二轮第27位被活塞选中。

  初入江湖,罗德曼规规矩矩,但所有人都发现,这个年轻人拼抢篮板球实在是玩命。而且他的连续弹跳能力惊人,在别人落地尚未再次起跳时,他已经双脚离地又飞到了空中。同时罗德曼有着超强的篮板球意识,他说过他喜欢研究录像,“恨不得记住每个球员的出手习惯以及他们所投出球的习惯性落点。”罗德曼也很实诚:“我总得找到属于我的生存之道,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魔术师、成为迈克尔的。”

  就像罗德曼在自传《我行我素》中所讲述,“我最早进入联盟时,就看透了抢篮板球这活儿,很枯燥乏味,但这足以成为我的立足之道。人们总是觉得我是在搏眼球,出风头,很夸张地争抢篮板,随便那些白痴怎么想,我就是我,我就是要抢这该死的篮板球。我为之不停地跳上跳下,训练中我甚至跳到腿抽筋。”

  正因如此,罗德曼成为了NBA有史以来最伟大最彪悍的篮板王之一。甚至你去掉“之一”其实也不为过,因为他身高只有2米03,但他缔造的奇迹却是难以复制的——

  从1991-92到1997-98,连续七个赛季,罗德曼成为联盟篮板王。最高的一季(1991-92)场均18.7个。整个职业生涯场均13.1个,名列联盟历史篮板榜第10位。

  1992年3月4日,在活塞加时110-107险胜步行者的比赛中,罗德曼狂抢34个篮板!其中18个前场篮板!然后,他哭了,当着成千上万的观众,他肆无忌惮地释放着自己的真实情感,毫不掩饰,他说篮球赐予了他不可思议的人生,“我太他妈的爱这该死的篮球了!”34个篮板一举打破了之前鲍勃-兰尼尔所保持了20年的活塞队史纪录。18个前场篮板,虽然没能打破摩西-马龙所保持的单场21个前场篮板的历史纪录,但也足够震憾。查克-戴利说:“如果联盟中有人能够不用得分来主宰比赛,那就是丹尼斯,他有疯狂的篮板球,足够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大学时,罗德曼就展现出了超级篮板王的风采,三个赛季场均25.7分外加15.7个篮板。不过成名之后,罗德曼似乎不太爱提大学时的事情,反而不屑地说:“在那里(东南俄克拉荷马州大),除了打球还能干嘛?”在NBA的大学势力版图中,这个大学的球员输送量的确微不足道,迄今为止,就罗德曼一人。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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