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容少女晒写真直面自己 网友:伤疤也代表着美好
2016-08-23 08:23 来源:中国网 打印本页 关闭
推荐阅读: 安徽少女毁容案终审 周岩获赔180余万
3月22日下午,“花季少女毁容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陶汝坤赔偿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04993.7元,由陶汝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周岩1794993.7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0000元),不足部分由陶汝坤父母陶文、许丛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周岩的其他诉讼请求。按照民事诉讼法,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
在二审宣判后的采访中,周岩的父亲周峰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赔偿结果跟一审没有太大变化,我们准备申诉。”
周岩毁容前 资料图
“她的情况比上次更差”
2011年9月17日18时许,16岁安徽高中女生周岩,被其同学陶汝坤泼油纵火。经医院诊断:周岩全身烧伤面积28%、身体多部位Ⅱ度Ⅲ度烧伤、呼吸道烧伤、左耳部分缺失、双手功能受限。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果显示,周岩构成两处五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经查,周岩与陶汝坤为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陶汝坤遂产生报复心理。
2012年5月10日,该案在合肥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汝坤有期徒刑12年零1个月。2015年5月15日,“少女毁容案”民事诉讼一审宣判,周岩获得1726273.7元的民事赔偿。针对赔偿金额,陶汝坤认为金额过高提出上诉,而周岩及家人认为赔偿金过低也随后提出上诉。同年11月26日,该案民事部分二审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伤残赔偿金、是否过度治疗成为双方争辩的焦点。当时,周岩情绪激动,当庭痛哭。
而面对昨日二审(终审)的判决结果,周岩情绪依然波动很大,“她的情况比上次更差”,周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