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一国企员工挪用1千余万公款买黑彩 被判无期

2012-03-09 09:52 来源:河南商报

  河南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因买10元黑彩偶中1000元大奖,年仅27岁的张强(化名)痴迷黑彩不能自拔,利用担任灵宝黄金投资公司采供部报账员的职务之便,10个月内挪用销售款1103万余元。三门峡中院一审判处张强无期徒刑。

  2004年,张强中专毕业后,经人介绍到灵宝黄金投资公司工作。2007年,张强工作调整,担任“三品”(炸药、电雷管、导爆管)报账员。2010年6月,张强买了10元钱的黑彩碰运气,没想到竟然中了1000元。这1000元,让张强做起了发财梦,从此开始疯狂购买黑彩。

  起诉书指控,从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张强利用负责采供部与公司财务清算的职务便利,每月都私自截留30余万元至200余万元不等,全部用来购买黑彩。截至案发,张强累计挪用1103万余元。

  2011年6月底,眼看罪行即将败露,张强携带用公款购买的5根金条(每根200克,价值32.25万元)及3万元现金外逃,后被抓获。

  昨日,三门峡中院对外披露,该院一审以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判处张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责编:李婷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