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严禁“停水停电逼迫当事人”等执法扰民行为

2012-08-05 12:33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一个小商贩简单的占道经营,不仅要遭遇到质检、卫生等多个部门的检查,还有可能受到工商、城管、交管、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处罚和驱赶——这类经常在城市管理领域出现的管理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有望在河南得到改观。

  河南省8月2日召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会议,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将城市管理领域共性的、容易处理的执法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执法部门行使,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避免出现“严苛对待和处罚弱势群体”、“夜间强制执法”、“停水停电逼迫当事人”等执法扰民行为。

  “多部门各自为政、分别管理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改革已刻不容缓。”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海云说,按照前期在8个县市的试点经验来看,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工商管理、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将统一到一个行政部门,使影响城市管理秩序的处罚权相对集中,“换句话说,就是多支队伍执法变成一支队伍执法,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解决了,抱怨也就少了”。

  对于弱势群体为谋生而导致的违法行为,河南省在此次会议中提出明确要求,对涉及到弱势群体的执法行为,不能简单一罚了之,要仔细分析导致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疏导、解决出路的办法,帮助农民工、城市失业人员解决生产、生活面临的实际问题。

  此外,靠停水、停电、停燃气等手段强制搬迁,夜间搞突然袭击“堵被窝”执法等行为,都将在此次试点工作中被明确禁止。

  “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坚持文明取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严禁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手段取得证据。”河南省规定,除情况紧急外,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查封、扣押仅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务,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与此同时,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

责编: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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