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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桂花香

2016年12月14日11:59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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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氏县人民检察院

  今年五一假期里的第一天,尉氏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高艳菊没有在家休息,她早早地来到办公室里,等着桂香回来。她们早就约定,桂香要来检察院里亲手为那棵桂花树浇水。蕴含着未检干警与一名花季少女浓浓情结的桂花树,那天越发显得清秀挺拔……

  2013年10月,一名身份特殊的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尉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 桂香(化名)女 16岁 尉氏县某重点高中三年级学生

  曾荣获尉氏县十大女杰、开封市关爱留守儿童十大杰出人物称号的检察官高艳菊是该案的承办人。她在调查中了解到,张桂香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家中撇下了桂香和她年幼的弟弟,由她七十多岁的爷爷照看。好在桂香是个非常懂事的孩子,早早就能帮助爷爷操持家务,为此她也从来没让自己的学习成绩落下过。

  据尉氏县某高中老师介绍:桂香以前都非常努力,在班级上一直成绩都保持在前十名。新学期开始,一批外籍教师来到桂香就读的学校代课。桂香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平时她与北京来的一名外教翻译毕某交流比较多。案发当天,她俩还相约去逛街。桂香一念之差,把毕某的手机放到了自己的书包里。

  桂香(化名)说:当时很多同学都有手机,就我没有手机,我也想要一部手机,我就一时冲动拿了这部手机。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我知道自己错了。

  经过全面的社会调查,高艳菊发现桂香是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又是初犯,成绩也不错,很有希望考上大学。为了教育挽救桂香,她报经检委会讨论,该院决定对桂香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

  然而,桂香所在的学校,以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为由,想要开除她。高艳菊是桂香的帮教负责人,得知此事后,她亲自到学校去找到校长、老师,给他们讲桂香的转变,希望他们能给桂香一个重新上学的机会。为了给桂香争取上学机会,高艳菊跑了无数次。她总是说,“孩子改过自新就应该被原谅,她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虽然国家有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有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教育部门也相关的管理规定。最终,校方作出让步,可以不作开除学籍处理,同意桂香转学。高艳菊和桂香的父母商量后,还是尊重了学校的处理决定。她说:“既然桂香在学校里遭受到了孤立和歧视,换个环境也好,孩子的心理压力会减轻很多。”

  后经她与教育部门多次沟通,最终还是把桂香转学到了濮阳市一所中学。同时,启动了家庭、学校、司法和社会多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体系,制定并落实了真情感化、多管齐下、持续关注等三步走的帮教工作法。

  按照帮教计划,高艳菊每个月都会以家长的身份到学校探望桂香。转学后,桂香一直都无法走出心理阴影,平时表现的很自卑,笑声少了,沉默多了,还产生了厌学情绪,成绩也直线下降,排在年级段倒数。发现这个情况后,为消除因为偷窃给她带来的心理负担,高艳菊还专门邀请了心理专家,给她制定了个性化的心理矫正方案,对她进行了沙盘疗法的疏导。为保证效果,及时掌握孩子的心理动态,高艳菊多次与心理专家沟通,通过反馈信息,有针对性的对桂香进行鼓励和教育。

  了解到桂香的英语基础比较薄弱,严重影响她的成绩总分,高艳菊就联系该校负责教学的副校长,协调老师给她“开小灶”,提高薄弱科目的成绩。高艳菊还不满足,她要求学校不公开桂香的涉罪情况,让她和正常学生一样学习、生活。桂香对高艳菊感激涕零,发奋学习,她的成绩也得到了明显提升。

  高艳菊自己也说:“说心里话,真是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这一沓来往信件清晰地记录着孩子不断进步的历程。在一封给高艳菊的回信中,桂香就这样写道:要用自己的汗水浇开人生的鲜花,宁可灰头土面爬起来,也不愿意没有自信的低下头,立志奋发图强,不为功名满身,只为让你们绽开笑颜!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

  2014年“五一”前,高艳菊与桂香原本约定假期里在尉氏见面。由于临近高考,学校里没有放假。高艳菊和爱人商量后,就带着孩子一家人一起赶到了濮阳。这一次,他们还给桂香带去了一部崭新的手机,作为对她进步的奖励。

  高艳菊事后说:“不管在哪儿过假期都一样,在濮阳陪着她玩了一天,那孩子特别开心”。

  驱除内心雾霾,走出心灵沼泽。一名失足的花季少女,在高艳菊的精心呵护下,一步步地踏入了她人生的正确轨道,用爱心再一次让孩子实现了自我成长。高考后,桂香突破一本线,被省内一所高校录取。桂香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当天,就把这株香飘四溢的桂花树送到了尉氏县检察院。这株桂花树,更为未检科增添了一份浓浓的爱意。

  “非常感谢高检察官,把我们的孩子当成她自己的孩子,才有了孩子的今天”。桂香父亲激动地说。

  尉氏县院成功办理在校高中生附条件不起诉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典范和标杆。

  2016年3月,这起案件被评为河南省首届未检精品案件。

  在对桂香的帮教过程中,高艳菊发现未检工作最大的难点是社会配套体系建设。为攻克这一难关,有效遏制类似案件的发生,她积极倡仪妇联、教育、团委、公安等七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地参与到未检工作中来 ,取得了显著成效。七部门共同签署下发了《关于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该院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同时,在校园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案例分析、法制教育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构建起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对桂香的帮教就是该院比较成功的一个案例。

  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已经在外地上大学的桂香,每逢节假日都会到检察院里看望她的高阿姨,亲手为那棵桂花树浇上一次水。今年,五一假期也不例外,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文章关键词:八月桂花香;尉氏;检察院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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