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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若风: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去寻找故乡

2014-08-28 10: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7日讯 近日,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 特色文化产业是指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形态。对此,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巡视员孙若风。孙若风指出,《指导意见》集中体现了文化部、财政部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思考和业界的政策诉求。同时他对《指导意见》的落实提出了五点建议。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司长孙若风做客中国经济网《文化名人访》。裴小阁/摄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司长孙若风做客中国经济网《文化名人访》。裴小阁/摄  

  中国经济网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软实力”,而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所利用的特色文化资源,以及生产出的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很多都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密不可分的关联,请从这个角度阐释一下《指导意见》制定的宏观背景和意义。

  孙若风: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古人说过:“乐操土风,不忘旧也”。对家乡文化的眷恋,就是对故土传统的守望。这种文化深植于各地民众生于斯长于斯的精神地层,成为塑造一代又一代人的摇篮,也成为各个地区或民族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家园和纽带。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最终凝结为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我们的前人很早就懂得发掘和利用特色文化。最早的诗集《诗经》有十五国风,是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带有地方色彩的土风歌谣,“采风”的目的,就是为了“观风俗,知盛衰”,也是为了通过这些作品影响和维系民众。

  文化部、财政部共同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特色文化产业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着力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中提取有价值的素材,将优秀传统文化特质融入到文化产品中,开发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产品,既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扩大文化消费,又能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必须注意的是,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要坚持传承文化、科学发展,在产业发展尤其是园区基地、项目建设中,注重保护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突出传统特点,不搞大拆大建,不拆真建假,不毁坏古迹和历史记忆。俄罗斯诗人叶赛宁说:“去找故乡吧,没有故乡就没有诗人”。出台这个文件的目的,就是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去找故乡。

  中国经济网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我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如何,在整个文化产业发展中占据了一个什么样的位置?特色文化产业对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孙若风:近年来,各地逐步注重对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优势的挖掘和利用,特色文化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例如,河北曲阳石雕从业人员10多万人,占全县就业人员比重超过20%,年产值近40亿元,成为该县的支柱产业。山东省民间手工艺制作给当地农村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柳编、中国结、风筝、年画、土布等特色文化产品远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西部地区积极发掘当地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发展文化产业帮助少数民族同胞增收致富。甘肃省庆阳市大力发展香包等民俗文化产业,目前已建成各类生产销售公司600余个,从业人员15万人,产品品种150多个,年产值3亿多元。实践表明,通过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较好地实现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在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优化文化产业布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创业、促进群众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的发布将加强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达到这样几个目的。一是引导各地在文化产业发展上结合各自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动区域文化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二是支持文化市场主体做优做强,促进特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挖掘和合理利用,提升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群众增收;三是带动其他文化产业领域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利用,生产出承载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更具优秀传统文化元素、更受群众喜爱的文化产品。

  中国经济网记者:《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保障,内容丰富而富有新意,请谈谈文化部将通过哪些具体工作来推动其落实?

  孙若风:过去几年中,文化部、财政部围绕特色文化产业概念范围界定、发展趋势、政策需求开展了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指导意见》集中体现了我们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思考和业界的政策诉求。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动《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具体来说要重点做好这样几项工作。

  一是支持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带发展,加强对地缘相近、文脉相承区域的统筹协调,鼓励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推动产业要素有效配置,促进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协同发展。

  二是推动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示范乡镇建设,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通过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国范围内特色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三是依托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面向全国征集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支持和服务。

  四是建立特色文化品牌认证和发布机制,支持各地实施“一地(县、镇、村)一品”战略,完善传统工艺、技艺的认定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

  五是建立完善特色文化产业交易和交流合作平台,具体包括支持特色文化产品参加各类文化产业展会,鼓励有条件的展会设立特色文化产品展示专区,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与地方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带动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等等。

  中国经济网记者:《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大方向,对于特色文化产业而言,应当如何利用现代创意、设计、科技手段促进其发展?

  孙若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是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不仅对推动国民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为文化产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中同样存在创意和设计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低、产业链条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指导意见》把“创意引领,跨界融合”作为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提出要加强创意设计,促进特色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加快特色文化产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品形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在具体行业门类上,提出工艺品业要在保护多样性和独特性的基础上,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促进特色文化元素、传统工艺技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代元素相结合;演艺娱乐业要鼓励内容和形式创新,创作文化内涵丰富、适应市场需求的地域和民族特色演艺精品,支持发展集演艺、休闲、旅游、餐饮、购物等于一体的综合娱乐设施;文化旅游业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旅游产品,促进由单纯观光型向参与式、体验式等新型业态转变;特色节庆业要发掘各地传统节庆文化内涵,提升新兴节庆文化品质,形成一批参与度高、影响力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的节庆品牌;特色展览业要依托各地文化资源,突出本地特色,实现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要引导特色文化产业与建筑、园林、农业、体育、餐饮、服装、生活日用品等领域融合发展,培育新的产品类型和新兴业态。(记者 成琪)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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