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认真推行诉讼宣誓制度 促进公平正义

2015-04-03 10:3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 (记者 张晓辉 通讯员 刘赞芳 李艳)“我代表合议庭组成人员以人格和良心庄严宣誓:在案件审理中,绝不偏袒一方,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如违誓言,会辱没祖宗传承的名誉,终生受到良心谴责,并受法律制裁……”2015年4月2日上午,灵宝法院一号审判庭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即将开庭审理,庭审前,审理合议庭成员全体起立,高举右手,审判长庄严领誓。接着,原告也进行了宣誓,被告因缺席未进行宣誓。

  为了进一步促进诚实信用法律制度建设,灵宝法院认真贯彻三门峡市中院在全市两级法院民事诉讼庭审中试行的法官以及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诉讼参加人宣誓制度,将宣誓程序纳入规范化、常规化管理,纪检监察室还专门到人民法庭对诉讼宣誓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3月份以来,该院已在20多起民事案件庭审前实行了诉讼宣誓。

  谈及诉讼宣誓制度,该院民事二庭庭长焦迎九说:“宣誓制度在西方国家早已有之。三门峡两级法院试行的民事诉讼中宣誓的主体不但包括当事人和证人,还包括法官。在民事诉讼中设立宣誓制度,有利于加强法官自律意识,促进法官更加公正公平依法办案,同时防止当事人做虚假陈述,防止伪证产生,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当日上午的民间借贷纠纷,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合议庭没有因为被告缺席省去宣誓环节,而是按照程序依次进行了诉讼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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