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租豪车伪造证件 抵押借款诈骗76万

2015-08-11 11:3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崔学庆 见习记者冯站星)新乡市的3名男子分别租赁一辆豪车后,专门购买伪造了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以抵押借款的方式骗得他人76万元。

  7月11日,一名陈姓男子开着一辆价值不菲的宝马520,在同伙郭某的介绍下,来到通许县周某家。交谈间,陈某谎称自己做生意资金出现一些问题,愿意将宝马车作为抵押借款20万元,付4分的利息。

  周某听后有些心动,再加上郭某是自己的朋友,所以并没多想便欣然接受。随后,陈某将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等手续全部交给周某,并签署了合同,周某更加深信不疑,随即便去银行将20万元贷给陈某。7月19日、23日,郭某又先后介绍两名男子分别驾驶奥迪Q7和本田雅阁前来办理抵押贷款,周某想也没想,就又分别贷给两名男子45万元和11万元。

  7月31日,租车公司根据GPS定位系统派人找到三辆车,告诉周某这三辆车是租赁所得,并且租赁时间已过,要求其归还。得知此情况后,周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遂报警。

  接警后,通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通过侦查最终锁定张某、申某和陈某(均系新乡市人)三人的重大作案嫌疑,并于8月1日在新乡市延津县将嫌疑人陈某抓获。经讯问,陈某交代了经李某和孙某引导介绍,其伙同张某、申某在郑州某车辆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后,伪造车主身份信息和身份证件,通过郭某寻找目标,以车辆抵押贷款诈骗周某7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又成功将张某、孙某和郭某抓获。经进一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孙某等又交代了通过租赁车辆、伪造车主信息进行抵押贷款形式在开封市境内实施诈骗作案7次、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孙某和郭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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