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工讨薪不成欲跳楼 尉氏司法调解筑和谐

2017-01-26 17:5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崔学庆 安玲英)“黄所长,快点儿过来,有人要跳楼……”2017年1月21日,农历的腊月二十四,大街上到处喜气洋洋,空气里散发着浓浓的年味儿。这一天是周六,本应休息的日子,然而,一个紧急电话把尉氏县司法局新尉园区司法所副所长黄兴的神经一下子繃紧了。
  案情就是命令。接到电话,黄兴立刻赶往事发地点。在新尉园区某厂房园内,已经围了好多人,大家都仰着头向楼上望着。黄兴顺着大家的目光看去,原来在厂房的六楼顶站着一个人,看样子情绪十分激动,歇斯底里哭喊着,“今天不给钱,我就从这里跳下去”。黄兴大声对着楼上的民工喊话:“我是司法所的,有事好商量,上边冷,咱们下来说话。”经过黄兴耐心劝解,楼上的民工终于肯下楼了。围观的人群中有知情人向黄兴说起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有十几名南阳和湖北的工人经人介绍来到新尉某厂承接钢构和窗户安装工程,钢构工资总价为29万,老板支付了20.5万,下欠8.5万。负责窗户的安装工程,总价为30.8万,支付了21.1万,下欠9.7万元。以上欠款民工多次催要,未果,这才选择跳楼。经调查,该厂是朱曲镇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得知这一情况后,黄兴立即联系到朱曲镇政府的主管领导共同解决此事。
  在新尉司法所,双方当事人事执一词,为工钱激烈的争吵着。黄兴依据相关法律,有理有据,耐心劝说,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厂房负责人王某于2017年1月22日上午付给南阳承建钢结构工程的民工工资4.6万元,下欠3.9万元当做维修费用,年后修复合格后王某再支付,付给湖北安装窗户民工工资6万元,下欠的待年后修复合格后再行支付。
  1月22日那天,民工们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拖欠的工钱,开开心心回家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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