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获省级“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2014-12-24 09:1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 (记者 徐孟国 韩思艺)近日,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决定》([2014]142号)文件,洛宁县林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洛宁县林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2013年4月严格按照省级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标准筹建。成立至今共受理纠纷13起,成功调解13起,调解成功率100%,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林区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省、市领导多次到该县林业纠纷人民调委会视察指导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2014年3月,被洛阳市司法局授予“2013年度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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