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经理拿着公款跑路?”民警:这是假的!

2016-01-25 15:5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戚军锋)小区物业经理竟敢拿着公款跑路?这不是天大的事吗?当长安路派出所的值班民警接到这样的警情赶到现场核实后发现,原来这是虚惊一场。

  1月19日18时47分许, 一男子在涧西联盟路附近一小区报警称物业经理要拿着公款跑路。接警后,民警将该警情向值班领导通报后,即迅速赶到现场,结果,经民警现场核实,原来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下属的小区物业经理之间的劳资纠纷引起,根本不存在小区物业经理公款跑路的现象,让人虚惊一场!

  事实的真相原来是这样:1月19日,涧西区一物业管理公司下属的一个小区物业经理常某提出辞职,该物业管理公司的总经理陈某前来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与常某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在此过程中,陈某要求常某将该小区的物业费与财物人员进行交接,发现该常某近期所收取的4000余元物业费没有入账,遂要求该常将该部分公款入账。而作为曾经的该小区物业经理的常某因三个月没有拿到工资,则称需要陈某在给他结算过所欠的三个月工资后才会将物业款上交,由此双方之间引发了争执,陈某随即想到了110,这才有了上述那“雷人”的警情。

  随后,处警民警赵警官在理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首先对该物业工作总经理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建议其报警时要客观务实,不能因为纠纷,就恶意报警称有人要携公款逃跑。其次,赵警官依法对涉事双方进行了调解,通过民警调解,物业公司先期给该常结算了一部分工资,剩余部分双方则签订了协议,而常某也将所收取的物业费全额交付给了陈某入账,使得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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