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人民法院:法官解了老李的死理儿

2016-04-29 10:1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侯祎斌 陶海英)生活中有那么一种人,他们过分的“较真”,地方方言常称这种人为“认死理儿”。新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陶法官就遇见了这么一个人。家住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的李某是个出了名的认死理儿的人,只要他认定的事,不管实际情况如何,他都要一扭到底,人送外号“李老理儿”。

  事情还要从2013年10月31日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这天上午7点左右,在河南省新野县五星镇至新甸铺镇公路马庄小学路口处,老李驾驶着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由东向西行驶,与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邹女士骑的自行车发生了碰撞,造成邹女士受伤、车辆损坏。后经新野县交警支队认定,老李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邹女士负次要责任。经司法鉴定,邹女士的损伤构成10级伤残。由于李某的货车保险齐全,这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可以全部由保险公司理赔。自己不用掏腰包,换做别人估计就没什么意见了。但李某认死理儿的毛病又犯了,虽然并没有什么证据证明,他却坚定的认为邹女士是个“碰瓷儿”的骗子,要求保险公司不准向这个“骗子”理赔,还不停的给邹女士打电话,称自己绝对不会让骗子拿到一分钱。无奈的邹女人就向新野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陶法官承办此案后,发现保险公司和邹女士之间没有任

  何分歧,关键点就在老李身上。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直接下判决是可以的。但如果这样处理老李这边肯定会觉着不服。法院是说理的地方,不管最后结果是输是赢,都要让每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心服口服才行。于是,陶法官约见了老李,耐心的听了老李他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然后又一点一点的引导和解劝他,从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到现场情况的分析,再到案件各方的举证责任等,一项一项的讲解。

  在做了大量的释法工作后,陶法官终于解开了他的心结。老李终于明白,打官司是要凭证据说话的,自己提出的任何主张都要有事实证据来进行支持。而且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只要没有确凿的证据,就不能将罪名随意的扣给别人。解开了心结的老李主动要求陶法官把保险公司和邹女士都约到法院来,他要当着法官的面跟对方和解。最终,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各方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不管是案子、矛盾还是心结都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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