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坚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2016-05-26 08:5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杜明 通讯员 冯云虎 张媛媛)5月24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院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华在发布会上通报了该院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有关情况。通报提到为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该院对涉食品安全类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依法履行职责,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集中力量,严惩犯罪。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严格把关,准确适用法律,依法裁量刑罚,确保罚当其罪。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通过加强法院与公安、检察三方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加大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重点办理,坚持快捕、快诉、快判,及时惩处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

  司法建议,延申职能。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不及时和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职能部门堵塞制度漏洞,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这类犯罪的发生。

  宣告禁令,限制活动。对适用缓刑的被告人均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在他们的头顶架起高压线,预防、抑制他们重蹈覆辙。

  巡回审判,加强宣传。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危害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坚持采用巡回审判方式,通过公开审判、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与媒体合作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扩大办案的社会影响,彰显惩戒与教育功能,收到审结一个案,教育一大片的目的,努力营造预防、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舆论氛围。

  本网在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华的通报中获悉,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犯罪案件116件,审结106件,涉案人数139人,受到刑事处罚117人;适用缓刑禁止令102人,免于处罚12人。其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案件71件,涉案人数82人,受到处罚72人,适用缓刑禁止令61人,免于处罚10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35件,涉案人数47人,受到处罚45人,适用缓刑禁止令41人,免于处罚2人。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危害民生的犯罪活动,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内乡法院坚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新闻发布会现场

内乡法院坚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华通报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有关情况

内乡法院坚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本华公布食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

内乡法院坚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加新闻发布会的媒体记者

责编:陈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