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他人买卖毒品 获刑七个月罚金2000元

2016-06-27 09:0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作为中间人为他人买卖毒品时牵线搭桥,随身携带毒品被公机关查获,6月23日,被告人王某被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0月31日,被告人王某帮助王某甲从张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处购买200元冰毒,2015年11月1日下午在南阳市农校对面王某将冰毒交给王某甲。2015年11月3日,王某甲再次联系王某购买冰毒,王某将事先从张某处购买的毒品送给王某甲途中被公安民警抓获,并在其身上发现疑似冰毒白色晶体0.6克。经南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毒品检验鉴定,从王某处查获的毒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是毒品而伙同他人故意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王某认罪,综合考虑王某的贩卖毒品的数量及贩卖的犯罪情节,可酌定应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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