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边种菜起冲突 铁锨伤人获刑一年

2016-08-03 09:2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常照军)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互为邻居的两户人却因坟地边种菜打了起来,一方手持铁锨将另一方右脚砍伤,造成轻伤。7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 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王某与张某系邻居关系。王某发现张某在爷爷坟地边开起了菜园子,并修建了厕所,心中一直耿耿于怀。2015年5月25日晚上,王某扛着铁锨来到爷爷坟地边,正在铲张某家种的蔬菜时,被张某发现,双方引发激烈冲突,厮打中,王某手持铁锨将张某右脚砍伤。经鉴定,张某的伤系轻伤。

  另查明,2015年12月17日,王某和张某达成赔偿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赔偿张某经济损失28000元,张某对王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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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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