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公安民警郑长坡获"鹰城好人"称号

2016-04-29 09:1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王绍伟 通讯员 董亚东)在4月25日下午召开的2015年度“鹰城好人”座谈会上,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副大队长郑长坡获“鹰城好人”称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择善而从,见闲思齐,进一步弘扬社会正能量,在全市形成“人人做好事、处处有好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于2015年10月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鹰城好人”评选活动,深入挖掘评选长期投身公益事业、诚信守诺、尊老爱幼、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等的典型人物。

  在前期逐级评选、报送的基础上,市“鹰城好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组严格评审标准,对全市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认真评议,最终评选出10名“鹰城好人”和10个“鹰城好人”提名奖。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副大队长郑长坡荣获“鹰城好人”称号,郏县公安局民警王培培获得“鹰城好人”提名奖。

  2015年2月3日,郑长坡和同事在辖区道路布控执行公务。21时许,另一组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轿车沿建设路自东向西呈“S”形路线高速行驶,与同向行驶的两辆机动车差点发生碰撞。接到通知后,郑长坡带领民警出动,在建设路与开发二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处利用交通信号灯对嫌疑车辆进行拦截盘查。面对检查,嫌疑车辆不仅没停反而加速冲了过来,“危险!闪开!”郑长坡呼喊的同时,一把将同事推开,自己却被撞飞,当场耳鼻涌血、昏迷不醒。经诊断,郑长坡颅脑严重损伤,肋骨断了4根,肺部挫伤,右腿骨折。郑长坡以自己的血肉之躯,诠释了人民警察这一神圣又光荣的称谓,赢得了群众的尊重。郑长坡从警以来,忠诚履职,任劳任怨,曾获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全市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个人嘉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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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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