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总工会持续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

2016-06-27 17:1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李军现 刘建国)爱心救助,圆梦高考。为切实把“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落到实处,提升工会服务能力,更好的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近日,汝州市总工会下发《通知》,持续在全市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奉献爱心捐资助学,帮助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子女圆梦大学完成学业。

  据了解,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2016年考入国家本科院校并被正式录取的应届生,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困难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或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家庭子女,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子女,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意外事故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对符合受助条件,基层工会因资金问题不能救助的,按照河南省总工会帮扶规范化的总要求,个人写出申请及有关材料先报到各乡镇、街道、系统工会把关后,统一上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由市总工会组织专人到每位申请救助的学生家中进行核查,无误后再给予救助。申报由市总工会救助的困难职工子女,必须经过入户调查和公示,并报送以下材料,《汝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助学救助登记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必须是两人以上并签字)、公示证明、单位证明(双章双签字);申请人的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爱人及年满18岁以上的子女提供有(无)固定收入证明及受助学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及医药费单据等,有子女上大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困难农民工申请救助,还需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在职职工需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享受低保的职工要报低保证复印件(必须是2016年的低保证),下岗职工要报下岗证复印件。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当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开展救助活动,并采去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资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大学活动的重大意义,呼吁社会各界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和企业家对助学活动的支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组织捐助活动,动员单位和个人与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多方筹措资金,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完成学业。

  据悉,“金秋爱心助学”活动自6月27日开始,7月30日申报结束,8月下旬举行“金秋爱心助学”资助仪式发放助学金。

责编:陈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