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效录到汝州督导检查

2016-09-22 16:53 来源:映象网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效录到汝州督导检查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效录到汝州督导检查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吴迎利)9月22日上午,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效录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该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省检察院副巡视员赵建华,平顶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侯民义,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王靖媛,平顶山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杨迎旭参加督导检查。汝州市领导陈天富、陈国重、李涛陪同。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新义对该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效录到汝州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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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动员,扎实部署,学习教育活动正在统筹协调、由浅入深地展开,基本做到了“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

  为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了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现了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此基础上,该院领导带头,强化学习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开展以来,他们充分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内网开辟专栏集中收集各类优秀理论文章及学习资料,及时转发上级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各类指示。外宣部门及时将该院活动开展的动态与媒体沟通交流,为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为进一步延伸该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广大干警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该院积极采取措施,丰富教育活动的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先后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党纪、检纪理论知识测试”、“重温入党誓词”“佩戴党徽亮明身份”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到对口帮扶贫困村陵头镇沙谷堆村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这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该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强化了党员干警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该院还通过开展专题党课,召开“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四风”回潮等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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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总结去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该院将今年年度工作主题确立为“巩固规范司法行为成果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对办理的案件进行自查与评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剖析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提高案件质量和司法办案水平,进一步巩固规范司法行为成果。

  该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自查,提高案件质量。强化监督意识,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严格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强化自身监督。该院1-8月共办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4件32人,录制110次。规范录制资料封存,促使讯问人员形成办案自觉,推动了该院自侦部门自身执法办案监督、诉讼进程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障,侦查人员执法水平、案件质量等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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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下简称“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该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措施的落实。

  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组织全院检察干警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省委政法委和省市检察院服务保障“三项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脱贫攻坚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坚持“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责是关键”的指导思想和“积极主动、依法规范、全面有效”的服务原则。制定了以解决影响和阻碍国有企业改革、脱贫攻坚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切实有效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影响和阻碍“三项重点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隐患,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检察长为第一责任领导,副检察长为主管部门责任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该院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宣传、网站发布信息、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广泛宣传服务保障“三项重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和措施。预防局、反贪局、反渎局、公诉局、侦监科、控申科、派驻检察室以部门职能制作宣传资料,政治处汇总整理,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统一宣传。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法律服务“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五进活动,结合查办国有企业改革、资源环境执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讲座,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强化廉政警示,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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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问责,增强实效。实行督查问责制,由院“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实行督查问效,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落实,要求各部门领导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率先垂范,狠抓落实,每周要将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院办公室评查。院党组多次召开的“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给各责任部门下了硬任务。反贪、反渎局要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国企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三大领域摸排出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开始查办。侦监、公诉部门要贯彻全省政法机关服务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会议精神,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国企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三大领域中的刑事犯罪案件,确保打击的力度和效果。预防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专题警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派驻中心检察室要在辖区内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中设立检察联络站,明确首席服务官,建立常态化服务发展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工作。

  积极行动,摸底排查。按照责任分工,由职务犯罪预防局牵头,组织各中心检察室深入国企改革企业、扶贫开发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及易发环境污染地区、单位和相关乡镇、村组,集中开展调查摸底。2016年9月7日,该院“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审计局、财政局、农业局等17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脱贫攻坚联席会,决定对扶贫领域进行专项预防调查并联合形成文件《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该院拟发布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脱贫攻坚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公告。针对环保领域和扶贫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先后对望嵩文化广场、德平电厂、陵头镇天地石灰有限公司、二明石灰有限公司、汝州市峰鑫源建材有限公司、夏店汝州市荆河岸红星砖厂等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预防调查,到夏店乡、陵头镇、焦村乡、米庙镇开展雨露计划、扶贫攻坚、科技增收等方面的预防调查。

  反贪、反渎局负责摸排查办“三项重点工作”领域可能出现的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截止目前,反贪局已立案国有企业领域贪污贿赂案件7件8人,均为大案。反渎局结合预防局调取了该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卷宗,依托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甄别每起案件是否依法处罚,是否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情形,并对重点大的污染企业如汝丰焦化进行现场调查。结合院预防局对该市的危房改造资金进行专项调查,从中发现是否存在虚假、套取资金的情形。对该市近年国企改革中涉及土地转让的企业,到财政局国资办调取相关资料,看是否存在低价转让、违规操作情形,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贱卖。目前,已发现案件线索两起,正在初查中。

  侦监、公诉部门严厉打击“三项重点工作”领域发生的刑事犯罪,对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介入侦查活动,积极引导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依法快捕快诉;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及相关衔接机制,开展立案监督,对破坏环境资源、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加大立案监督力度,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现象发生;控申和派驻检察室及时为“三项重点工作”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预防和化解各种风险的机制;民行科重视对贫困地区的申请监督人的帮扶,为贫困地区的申请监督人开通了绿色通道,邀请一批律师志愿者免费为其进行法律咨询和代理,有力促进了贫困地区的和谐稳定。河南省不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范围,根据省市院指导精神,该院积极开展案源储备工作。目前,正在审查汝州市环保局办理的平煤神马集团朝川焦化有限公司、瑞平煤电德平电厂等数十家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擅自停运除尘设施以及对铝矾土滥挖乱采破坏环境资源的矿山进行处罚等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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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