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送钢筋时被砸伤 获建筑公司和工头赔偿54万元

2014-12-15 14:3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闫允峰 李运丽)近日,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工伤事故案件,院长邢宝书将54万元赔偿款送到了原告许某家中。

  38岁的许某在包工头李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务工,2014年5月2日早上,许某在运送钢筋的过程中,被滑落的钢筋砸伤腰部构成二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事故发生后,某建筑公司、李某在给付了13万元医疗费之后再也不愿意赔偿其他损失。后来,许某将某建筑公司和包工头李某起诉到法院。

  在民权县人民法院花园法庭法官的主持下,原告许某与被告某建筑公司、李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某建筑公司自愿赔偿许某各项经济损失45万元(含已付7万元);李某自愿赔偿许某经济损失9万元(含已付6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次日,二被告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

责编:胡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