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还不还债主犯难 法官调解明确期限半年内清账

2015-03-25 08:2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聂松 李相龙)“今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3月2日原告安某念叨着这句话,怀着对被告李某的不满,来到了睢县法院。3月17日睢县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在9月30日前,全部清偿拖欠原告欠款17860元,逾期未清偿,被告应从10月1日开始按月息2分给原告计算利息至还清款为止。

  经审理查明,原告安某是个养奶牛的个体户,被告李某在睢县胡堂乡经营一家奶牛场,2014年原告安某多次卖给被告牛奶及奶牛,被告共拖欠原告17860元货款。李某口头承诺在2014年年底给原告安某清账,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李某天天说明天还钱,可一直不还,原告安某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引起本案纠纷。

  睢县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与原告联系得知原告是想让被告给个明确的还钱期限,不能一拖再拖。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多次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并给被告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和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不利后果,通过承办法官的努力,被告说去年牛奶销路不好,现在牛奶市场刚恢复稳定,手头没钱,但保证在半年内给原告清账,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建言: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哲人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诗人的“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民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都极言诚信的重要。几千年来,“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的佳话更是广为流传,守信对商人来说更是重要,它是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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