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圆满完成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2015-05-06 16:4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张俗 李莉)近日,夏邑县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圆满结束,并于4月底前全部发放至个人存折。这是该县连续第11年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一连涨”。该县1.2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参与了待遇调整,人均增长204元。

  为有效落实此项工作,该县劳动保障局多措并举,一是召开部署会议,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工作流程,倒排时间进度,每天向市局报告调整进度。同时,做好调待宣传工作,在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大院开辟政策宣传栏,安排专人接待来人来访,方便退休职工了解此次调资政策,使其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二是做好增资测算、核对等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切实做好退休、退职人员信息维护、信息核对等调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基础数据的精准。三是做好资金调度工作。积极与财政等部门联系,及时将资金落实到位。四是做好发放落实工作。及时与各代发银行衔接,畅通发放渠道,确保了将养老金及时发放到退休人员账户。

  根据通知,今年的调整范围是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工人。)

  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4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4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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