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凭5年内购房合同

2015-06-16 14:4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胡倩)好消息,商丘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了!职工购(建)自住住房的,可凭5年内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另外,本次政策调整还大幅降低了租房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门槛。

  记者在《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中看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商丘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购(建)自住住房的,可凭5年内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非本行政区域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开展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业务,减轻贷款职工还款压力。”

  本次政策调整大幅降低了租房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门槛。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二)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三)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担保;(四)无法律设定不得支取的其他情况。租住商品房的职工,仅需凭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上,按照商丘市租金水平,市区不超过9600元/年、县区不超过7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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