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一男子盗窃后又敲诈17人 获罪领刑4年6个月

2015-06-18 12:4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朱凤菊)近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14年6月1日夜,邢某窜至商丘市梁园区某局办公楼实施盗窃,相继盗窃笔记本电脑、手表、U盘、茶叶、弹弓、白银手链及现金200元。经鉴定,被盗物品共计价值10173元。

  2014年6月,邢某以向省、市纪委监察部门举报腐败行为为名,先后向工作人员周某、杜某、朱某、冯某等17人发送敲诈勒索短信,共计索要现金12.9万元,但因被害人未予理睬而敲诈勒索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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