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满载鞭炮上高速 "移动炸弹"被交警及时查处

2015-07-16 16:56 来源:映象网

面包车满载鞭炮上高速  "移动炸弹"被交警及时查处

面包车满载鞭炮上高速  "移动炸弹"被交警及时查处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胡倩 通讯员 刘传海)7月15日下午,周口市淮阳县人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柳州“五菱”面包车,行驶到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收费站时,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商丘市高速交警查获。经清点,共计24箱151盘,每盘2000响至10000响不等,全是“三无”产品,全被永城市治安部门就地销毁。

  当天下午14时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任圣体和民警王当军、协警张忠诚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柳州“五菱”面包车躲着交警,行驶路线有意避开民警布置的检查区域,在远离安全检查执法服务站的广场边沿上行驶。为消除高温暑夏交通安全隐患,该服务站对过往的七座以上的客车、面包车逐一检查。民警遂上前拦停面包车,要求驾驶员打开车门例行检查,然而驾驶员磨磨蹭蹭不愿打开。打开车门,民警发现车厢内装满了包装完好的烟花爆竹。而此时,炎炎烈日下,高速路面温度高达40多度。

  经清点,爆竹(鞭炮)共计24余箱,其中5000响的有90盘,2000响的有31盘,其余为10000响。驾驶人王某无法提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且车辆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王某告诉民警,他是淮阳县人,侄子近日将结婚,就在安徽省萧县花了不到2000元钱购买了这些鞭炮,拉到周口老家。自以为驾驶面包车运输烟花爆竹不容易被民警发现,没想被执法交警抓个正着。

  民警依法对王某作出非法运输危险品进行了处罚,并将王某及所有爆竹移交至永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作进一步处理。经治安部门鉴定,王某购买的爆竹为“三无”产品。当晚,这些爆竹被治安部门就地销毁。

  民警提醒:现正值高温伏夏,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具备危险品运输《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等相关资质、配齐押运人员,并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运输。驾驶员王某系非专业人员,对于烟花爆竹的装卸、运输和应急处置等都没有接受过培训,烈日高温下违规运输,面包车就如流动的“炸弹”,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喜庆的烟花爆竹将会燃烧爆炸,危急自身生命,对其他车辆及人员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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