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一男子醉驾车祸后两次逃逸 被吊销驾照刑拘

2015-11-28 08:5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胡倩 通讯员 刘传海)11月22日凌晨,商丘市睢县司机王某酒后驾驶一辆“比亚迪”轿车,在连霍高速公路宁陵境内与临潼市司机张某驾驶的一辆“大众”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后,两次趁机逃跑。王某最终被民警追缉查获,因涉嫌醉酒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陈宪伟介绍,当天凌晨1时许,王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ABKxxx牌照的黑色“比亚迪”轿车,行驶到连霍高速公路420公里附近(宁陵服务区东2公里)时,因雨夜路滑驾驶操作不当与陕西省临潼市驾驶员张某驾驶的车牌为粤L6Nxxx的“大众”轿车刮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然而,王某趁着雨夜加速超车后快速逃逸。张某驾车尾随至宁陵服务区并截停“比亚迪”车后,准备与之“理论”车辆损失。

  两人照面后,张某发现对方满嘴酒气、酒后驾驶。王某情愿赔偿张某的一切损失,只要不报警他还愿多掏出1000元钱。“给我多少钱我都不要,我担心的是这个满嘴酒气的司机会再度因酒肇事,会害了自己殃及别人!”张某想着只能报警“解救”醉醺醺的王某。王某见张某决意要报警,他竟然趁着张某不注意,再次驾车加速逃跑;张某报警后便发动车辆予以追赶,然而对方车辆很快消失在茫茫雨夜中。

  该大队四中队民警张国华、协警吕东东等接警后,快速出警,在连霍高速公路428公里处发现因故障而停驶的豫ABKxxx牌照“比亚迪”轿车,当即上前控制欲弃车而走的司机王某。随即,张国华将王某交给来此办理涉嫌肇事逃逸的事故处理民警陈宪伟。经医院检测,王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22.55mg/100ml,属醉酒驾驶。

  为何要两次选择逃逸?王某告诉民警,他与几个朋友在商丘市聚餐喝酒后,认为自己还清醒,便自己开着轿车返回郑州,但途中意外还是发生了。想到自己是酒驾,担心民警来了会严厉处罚自己,没想到遇到一个“倔”司机,茫茫雨夜里,认为逃离之后就没啥事了。由于慌张和酒精的缘故,从服务区往前开了几公里后竟然再次撞上了右侧护栏,结果车子不能继续前行了,幸好只是受点轻微伤。

  酒醒后的王某为自己的懊恼不已。王某涉嫌醉酒驾驶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他将为自己所做的一连串“蠢”事付出沉重的代价,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表示,该事故是王某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因为肇事逃逸,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王某需自己承担两车的修理费上万元。饮酒驾车真是祸害不浅,肇事逃逸更是错上加错,不仅要赔钱受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受牢狱之灾。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不要存有侥幸心理,酒后坚决不能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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