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福共享 商丘一名“90后”青年引诱朋友吸毒被判刑

2016-04-25 13:3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胡倩 通讯员 张美丽 )孔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热情友好,一直是中国人的待客之道,而商丘市90后小青年王某独特的待客方式,却让他落得个蹲监又罚款的下场。4月12日,睢阳区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王某与赵某系同窗好。2015年9月28日下午,赵某与朋友刘某一同到商丘市香君路与华夏路交叉口北刘庙村王某租住的房屋处找王某玩,当晚,好客的王某免不了热情招待,酒足饭饱后,三人又回到王某租住房屋处。王某拿出以前吸剩下的冰毒先吸了几口,并说冰毒吸着感觉很好,问他们要不要来两口,从未吸食毒品的赵某受到诱惑跟着吸了两口,又过了两日,赵某又到王某住处使用王的吸毒工具和毒品以烫吸的方式吸食了冰毒。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自己吸食毒品后宣扬吸食毒品的好处,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当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对其判处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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