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10起行政案件典型案例

2016-05-06 17:53 来源:映象网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10起行政案件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胡倩 通讯员 杨委峰)5月6日上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公布10起行政案件典型案例。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养庆主持发布会。该院行政庭庭长董儒坤、副庭长何彬出席。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何彬宣读了金明先诉民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案,韩争强诉民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罚违法及行政赔偿案,赵玉兰诉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魏永杰诉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登记案,蒋道福诉虞城县人民政府房屋拆除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案,邓春花诉商丘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规划许可案,刘春霞、张建民等八人诉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确认违法案,丁艳芝诉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拆除房屋行为违法案,姜涛诉夏邑县人民政府征地行为违法及返还土地案,卢成垒等人诉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案等10起行政案件的案情简介、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

  王养庆随后表示,2015年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其立法的初衷就是以法治促善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对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公布10个典型案例,涉及行政管理领域的各个方面,对于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改革健康发展、改善民生等各项工作都具有示范指导意义。我们知道,任何“民告官”的官司,对于人民群众来说,都是一件成本很高的事情,行政诉讼法能否不折不扣地贯彻和实施,行政机关负有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必须想方设法从源头上减少“民告官”的因由。在此,我们建议各级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积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共同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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